相关文章
友情链接

辽宁省清原县公安消防大队防爆照明灯具询价二次公告

 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清原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对防爆照明进行询价招标,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。

项目名称:防爆照明灯具

项目编号:2016150

项目联系方式:

项目联系人:刘洋

项目联系电话:53022762
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:

采购单位:辽宁省清原县公安大队

采购单位地址:13841358765
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:韩蕾蕾

机构联系方式:

代理机构: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

代理机构联系人:53022762

代理机构地址: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

一、采购项目的名称、数量、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

详细参数要求请看附件或联系采购人
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:
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要求。 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 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。 4、供应商需在采购截止时间内报名投标。应具备法人身份证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税务登记、营业执照(如三证合一提供一份)等相应的行业性资质资格证书,请发扫描件原件。 5、合格投标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。

三、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:

预算金额:2.9885 万元(人民币)

报名时间:2016年09月01日 09:02 至 2016年09月05日 09:02(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

报名地点: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

审查时间(审查资质的时间):2016年09月01日 09:01

审查地点(审查资质的地点):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

四、开标时间:2016年09月05日 10:01

五、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:

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:2016年09月01日 09:02 至 2016年09月05日 09:02(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

获取询价文件地点:

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

获取询价文件方式:

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

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:

0.0

六、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:

响应文件递交时间:2016年09月01日 09:02 至 2016年09月05日 09:02(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响应文件递交地点:

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

七、其它补充事宜:

1、投标供应商均以人民币报价,所报价格含货物、运费、服务费、税费等全部价格,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。2、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,单项和总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格;必须按报价格式要求完整填写产品品牌、型号、参数等符合要求的技术规格,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。3、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采购费用,供应商请与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协商保证金和质保金事宜。4、代理人需向本中心出示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书。5、发送报名或报价请在邮件标题处标明投标公司和参加项目,并在报名和报价中留下联系方式,否则,本中心概不受理。6、联系邮箱:330968812@qq.com

八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